劳动创造历史,奋斗谱写辉煌。在今年“五一”前夕召开的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,来安县人民法院唐明翠同志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的表彰,获得了“安徽省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4月29日,她还与其他劳模代表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代表一起参加了滁州市2017年庆“五一”劳模座谈会,受到了市委副书记(主持市委工作)、市长张祥安代表市委、市政府的祝贺与慰问。
唐明翠同志在法院系统工作二十多年,先后从事行政审判、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,不论在哪个岗位,她始终脚踏实地,兢兢业业,无私奉献,出色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。作为来安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、执行局副局长、执行庭庭长,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,心里装着群众。她审理的近500起民事案件,均做到了案结事了,无一起错案,无一起涉诉信访。她所承办的965件执行案件,取得了“结案数最高、实际执结率最高、执行到位率最高、执行效率最高”的好成绩。在执行工作岗位上,她练就执行艺术,悉心化解矛盾,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。
立足本职爱岗敬业,扎实苦干无私奉献。劳动模范就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,一盏指引前路的明灯,是时代精神的引领者,更是深化改革的推进者。
(来源:县人民法院 陶曼如)
建议:使用IE5.0以上版本的软件、1024*768以上显示模式浏览此网站,将获得较好的效果! |
来安县委组织部主办 来安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承办 皖ICP备05006509号 联系电话:0550-5635851 E-mail:laxfw@126.com技术支持:滁州华晨软件 |
![]() |